該項目通過工業化生產裝置,將農林剩余物 (果木、林木等) 資源有效利用,生成生物木炭、植源提取液和木燃氣等增值產品,將大自然中無法降解處理的這些農林剩余物,完全“變廢為寶”,既解決了環境污染問題,又可讓項目運營企業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項目投資回收期約2-3年。
“生物質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是實現綠色環保、循環經濟、發展區域新經濟的一條有效途徑,列入國資委編制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鼓勵類”項目,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稅務總局陸續下發了針對該行業項目的一系列國家支持鼓勵政策。
1.生產工藝技術
該項目以農林剩余物 (果木、林木等) 為生產原料,經過切塊、烘干、干餾熱解、冷卻、分離、凈化等工序,通過藍星自主研發的“連續式炭化爐干餾技術工藝”生產,生成生物木炭、植源提取液和木燃氣等增值產品,實現“變廢為寶”。
該項目從原料收集利用,產物加工提煉,產品精制到產品市場銷售,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循環利用模式,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整個工藝過程中做到“吃干榨凈”,真意義上達到廢舊資源“無害化”、”循環化”、”減量化”處理,實現閉環式的環保循環經濟。
1.1生產工藝流程圖
1.2項目產業鏈圖
2.產品應用領域
生物木炭:可用于工業硅、銅等冶煉還原劑;民用燒烤、取暖燃料;除醛吸附劑;炭基肥、土壤改良劑等。
植源提取液:可精制成除臭劑、殺菌消毒劑,應用在養殖場、垃圾場/站、工廠污水處理等領域;作為殺蟲劑可用于蔬菜、花卉和果樹苗木上;作為葉面肥促進花卉、農作物生長;可與木炭混合制成炭基肥,用來保持土壤水分,調節土壤酸堿度,促進植物根系生長以及高原植被修復等。
木燃氣:項目自用循環供熱,也可為新農村社區集中供氣、供暖,也可以利用燃氣發電提供分布能源。
3.項目符合國家環保產業政策
4.項目優勢
(1)擁有多項技術專利(發明專利ZL 2012 1 0375834.1、ZL 2012 1 0376300.0、ZL 2012 1 0375811.0;實用新型專利ZL 2012 2 0510231.3、ZL 2012 2 0511575.6)。藍星(北京)化工機械有限公司自主研發“連續法炭化爐生產工藝技術”,公司擁有該項目技術完整知識產權并獲取多項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項目以EPC總承包方式,為運營企業提供該生產技術工藝包以及項目設計、設備制造、安裝、調試以及人員培訓、技術支持等全方面服務。
(2)符合國家“鼓勵型產業目錄”申報項目,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陸續出臺一系列鼓勵政策。該項目“無害化”處理掉大量農林剩余物,避免了二次環境污染,符合國家固炭減碳和“碳中和”環境政策;整個生產流程做到將農林剩余物“吃干榨凈”,生產過程實現“環保、零排放”。
(3)將農林剩余物通過“連續法炭化爐生產工藝技術”效率轉換,生產的生物炭、植源提取液等產品應用廣泛,市場需求潛力巨大,完全變廢為寶,實現了生物質資源的“循環可持續利用”。
(4)木燃氣產品除作為項目自供能源外,多余部分還可用于燃氣發電,外輸給工業園區或周邊社區供氣、供暖,在獲得經濟收益的同時,產生的社會效益。
(5)該生產裝置占地面積小,生產環節緊湊,實施DCS自動化控制。年處理農林廢棄物2x10000噸標準兩條生產線項目占地規劃約50畝(一條線占地約30畝)。
(6)原料資源豐富、公用工程消耗少、項目投資見效快。適合在有豐富果木、林木資源的縣域及鄉鎮區域;自有土地、廠房企業尋找新的投資項目;適合企業轉型升級。項目投資回收期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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